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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耕地红线 保障粮食安全

信息来源:liangshi.biz   时间: 2012-07-05  浏览次数:174

    6月25日,我们迎来了第22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这一主题,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土地管理、保护和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温家宝总理也明确指出,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阶段,统筹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关系,必须把保护耕地作为国土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把土地闸门,严守耕地红线,切实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必须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温家宝总理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最要紧的是保护基本农田。”目前,我市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还比较落后,要抓住国家大幅度增加基本农田建设投资机遇,建设一批“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进一步加强土地的保障功能,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必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级政府要切实牢记并守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四条高压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采取得力措施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和管控作用,进一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侵犯。探索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尽可能压缩各种建设占用耕地空间。更新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基础图件资料,把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认真落实从严从紧用地政策,限制城乡用地规模。严格执行用地预审和报批管理制度,对不符合集约用地标准、违反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供地。引导项目建设使用存量土地和未利用地,节约每一寸土地特别是耕地。深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扩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范围,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积极挖潜盘活存量用地,全面清理处置闲置土地,提高投资强度、建设容积率和产出效率。严禁在已划定集聚区外随意摆放工业项目,除国家和省重点项目选址特殊要求外,今后新建工业项目一律向产业集聚区集中。

  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必须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督和管理。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处分办法》规定,凡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比例达到15%或虽未达到此界限,但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对出现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严格问责。当前,我市土地违法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部门要正确处理主动服务和严格监管、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关系,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加强配合,各司其职,下大力气查处、纠正耕地保护责任不落实、征地补偿不到位、违反土地供应政策等重大问题,建立部门联合办案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高发势头。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国家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担负起严守耕地红线和保障粮食安全的社会责任,为给子孙后代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幸福家园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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