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国家获得了超长发展和巨大的成就,但这四十年,主要是城市发展得快,农村发展滞后,我们整个国家发展并不平衡。现在提振兴农村,振兴农村需要需要农业现代化:
2008年,我国的粮食进口最是3998万吨;2017年,我国粮食进口量达到1.3亿吨,十年进口量增加了近一亿吨。我们保住了18亿亩耕地的红线,但进口量却增加了三倍:(2008年,我国的粮食产量是5.3亿吨,2017年,粮食产量是6.17亿吨,这个数字存疑)2017年,我们进口大豆将近9000万吨,小麦大米在4000万吨左右。显然,并不是守住了耕地红线,粮食就能保证自给。
中国的粮食价格比周边国家也都要贵,巴基斯坦的玉米,每吨1600元左右,美国是1200元1吨,我们大概是2000多元一吨;越南的大米约1.2元一斤,我们国家要2块多一斤;可以说我们的生产成本非常之高,利润却很低,跟国外相比没有市场竞争力。显然,小农经济在市场经济当中越来越占劣势。
现代农业,最少是上百亩,多则上千亩、上万亩,而我国农业现在仍然是一种小农经济,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承包十来亩,这很难实现大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而且还面临很多问题:
例1,G村有一户,两个女儿外嫁,就剩一个老头儿守着五亩地,他把地卖了27万,他女儿不干,跑回来了要求分钱,因为法律规定女儿嫁出去仍有土地承包权,结果打官司她父亲赢不了。虽然土地买卖违法,法院判土地交易无效,要回承包权,那这27万就得返还,但钱已经花光了没钱返还,最后,虽然法院判了买卖无效,但判决也无法生效。实际上农民承包的土地,私下买卖交易的现象在大量发生。
例2,以H集团在R县承包的万亩山场为例,企业一切手续合法,并一次性付清农民30年的补偿。但中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农民就要求再迫加30年的补偿,说企业只补偿了30年怎么能获得30年以上的承包权?最后起诉到法院,尽管企业打官司赢了,但从理论上农民说的是有道理的,所以,这类问题在法律上就无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