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盘锦港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一次性通过了海关总署专家组的考核验收,这是自去年海关总署与原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合并以来,第一个考核验收并获通过的进境粮食监管场地,这是盘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盘锦港已具备粮食进口功能。
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原称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是国家为了防范和降低进境粮食传带外来有害生物和潜在风险,对进境粮食实行指定口岸制度,即不取得进境粮食指定口岸资质,不能从境外进口粮食,去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并入海关总署后,海关总署将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更名为进境粮食监管场地。
为了取得进境粮食资质,帮助企业解决粮食进口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到大连海关协调,在大连海关的积极推动下,海关总署决定于3月13日派出专家组赴盘进行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考核验收,市委、市政府对此次考核验收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管副市长米金套、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毅以及市商务局、盘锦海关、市交通运输局、辽东湾新区有关领导全程陪同考核。大连海关对此次考核验收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副关长吴东权带领监管处、动植处负责同志参与考核验收工作。海关总署考核组的各位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验、材料审核等方式,围绕口岸基本条件、监管场地功能区条件、防疫管理条件、现场查验条件、实验室检测条件等五大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核。对照进境粮食监管场地考核评分细则,考核组认为盘锦港进境粮食监管场地基本条件好,建设标准高,管理体系健全、口岸功能完善,同意通过验收。
盘锦市委、市政府对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申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盘锦市推进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申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督促加快相关建设,完善相关设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定期调度和例会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申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近三年来,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申建工作每年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重、强、抓”一项重点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跟踪督导,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连海关的支持指导下,各项工作得到了快速推进,去年完成了大连海关的初步审核并上报海关总署。
此次盘锦港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顺利通过海关总署验收,对于完善盘锦港口岸功能,促进我市临港产业发展,形成粮食产业集聚,打造“北粮南运”和进出口粮油转运重要港口,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