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保协首次发布三大粮食作物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
12月18日,澎湃新闻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获悉,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人保财险、中华联合、国寿财险、太平洋财险等11家行业主体成立工作组,研究制定主要农作物、主要牲畜、森林等示范性条款。目前,已完成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成本保险示范条款。
本次示范条款的编制,是行业首次对三大粮食作物成本保险条款进行统一规范。同时,列举了常见灾害类型并予以释义,便于农户理解合同内容,保障农户知情权。
所谓农作物成本保险,指的是以种植作物的生产成本为保险标的,保险公司负责在种植成本费范围内对作物遭受灾害后的实际成本损失给予相应赔偿。2018年9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共同发文,决定在2018年至2020年间,在内蒙古、辽宁、安徽、湖北、山东、河南等地开展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
据中保协方面介绍,示范条款具有以下四大主要特点:
一是统一了责任范围。示范条款基本已包括了所有可能出现的主要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等,有效解决了保险公司现行条款责任不统一的问题,对农户利益的保障更加充分。
二是提高了保障程度。三大主粮的保险金额在现行直接物化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地租成本”“人工成本”选项,具体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支持保险公司为农户提供差异化、高保障的产品服务,提升保障水平。
三是优化了理赔模式。示范条款兼容植株损失测定与产量测定两种主要的损失测算方式,当责任事故发生后,若可以确定损失率和赔偿金额的,保险公司应及时赔付,保障农户获得及时赔付。此外,示范条款增加了农作物遭受损失后可先行赔付的内容,有助于及时帮助农户快速恢复生产,发挥保险在防灾减损方面的功能作用。
四是提高了赔付水平。示范条款明确并提高了农作物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进一步增强了农业保险损失补偿能力。同时,示范条款对责任免除范围进行了精简或合并,更好保障农户利益。
中保协方面表示,制定三大粮食作物成本保险示范条款,有助于提升三大粮食作物成本保险条款的规范性,确保种植户获得统一标准的保险服务,解决农户种植粮食作物的后顾之忧,促进农业保险在服务乡村振兴、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