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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览会

开始时间:2012-10-16
结束时间:2012-10-18
展会地点: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
联系电话:010-66094254/65/93/39/51
传 真:010-66094291/32
相关网址:http://www.cgof.cn
电子邮箱:cgof@ccpit.org
联 系 人:赵璐、王子君、杜明宣、张永福、田临
承办单位: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粮食行业分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会展描述
  “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览会”(以下简称粮油展)的前身是“中国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是由国家粮食局主办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展会,每年举办一届。意在为企业搭建一个相互交流、沟通、贸易的平台,做好政府和企业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自第八届展会起,为加快展会的国际化转型步伐,正式更名为现有名称。
  粮油展是我国粮食行业目前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展览盛会,自1999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九届,为推动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粮食产销衔接,展示粮油企业形象,拓展粮油精品销售渠道,深化技术研发与交流,加强粮油深加工产业化建设,实现我国粮食流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在经过十年的精心培育,粮油展展会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稳步提升,拥有一批相对稳定忠诚的参展企业和专业观众群,已成为国内粮食行业的权威品牌展会。
  展品范围
  1、粮油产品综合类
  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油料及种子;各种粮油精深加工产品;面粉、大米、玉米制品及各种油料制品;米、面、油“中国名牌”,“绿色食品”,“放心粮油”产品;各种杂粮及杂粮食品;粮油食品、方便食品、酒类、调味品;各种饲料产品及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饮品添加剂;粮食部门多种经营产品,与粮油制品相关的保健食品、速冻食品、休闲食品、风味食品及土特产品。
  2、粮油机械设备类
  米、面、食品加工设备,包装机械及设备;油脂压榨浸出、精炼工艺设备;饲料加工机械及设备;粮油深加工设备;粮油加工过程控制技术和机电一体化装备;农用机械设备。
  3、粮油精深加工科技类
  小麦、玉米、大豆、杂粮深加工技术及资源转化综合利用技术;粮油主食品工业化生产技术;粮油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术;粮食饲料资源高效利用及绿色饲料加工技术。
  4、粮食仓储物流类
  粮库、码头、物流中心、综合园区;粮食的仓储、运输、装卸装备,散粮运输设备及技术等;现代粮食物流规划;粮库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储粮技术与设备;简易仓型与材料;粮食收储现代化仪器设备;检测、检验仪器设备。
  5、粮食文化类
  世界粮食日、爱粮节粮周宣传展示活动、爱粮节粮公益展览;各时期、各主题粮油及相关物资供应票证;古今粮食种植、加工、供应历史文化演变发展情况;涉粮文物;粮食行业书画展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媒体、行业网站等。
  参展费用
  ?  展位形式及收费标准
  l  标准展位:3m×3m国际标准展位
  收费标准:4000元/个?展期
  包括:铝合金框架、三面白色围板(高度2.5m)、
  一块中文楣板(角位两块)、一张咨询台、两把折椅、两盏射灯、一只废纸篓、一个220V/5A电源插座及展位内满铺地毯;
  l  光地展位:起租面积为36㎡
  收费标准: 400元/平方米?展期
  组委会只提供原建筑结构上的照明、空调的使用。
  参展单位可委托粮油展组委会推荐的搭建单位设计施工,费用请直接与搭建商洽商。
  l  国际展位:
  收费标准:标准展位,5000元/个?展期(配置同国内展位);光地展位,500元/平方米?展期
  广告费用
  广告名称 发布位置 广告规格 单价(元)
  会刊广告 封面外拉  四色,420mm×285mm 23000
  封二扉页通栏  四色,420mm×285mm 19000
  封二/封三整页  四色,210mm×285mm 12000/11000
  扉页  四色,210mm×285mm 9000
  内页整页  四色,210mm×285mm 6000
  封底整页  四色,210mm×285mm 17000
  非参展企业简介 单黑内页,500字以内 1000
  展会周期
  每年一届
  展会规模
  注意事项
  参展程序 1、申报参展的企业,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粮食局申报展位并参展,也可按组委会秘书处公布的联络方式,直接申报展位并参展; 2、参展单位请用楷书详细填妥表1《参展回执》和表2《参展单位会刊信息登录表》,于2012年9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组委会邮箱或传真至秘书处; 3、统一参团赴展的单位由组团单位分配展位,组委会秘书处根据组团单位申请,向组团单位签发“展位确认书”;独立报名参展的单位,由秘书处按收到“参展回执”之顺序及参展面积安排相应展位,并向报名单位签发“展位确认书”; 4、参展单位应按“展位确认书”约定期限及方式缴纳展位费用和办理有关手续,逾期展位恕不保留; 5、组委会秘书处在确认参展费用入账后,将向参展单位寄发《参展指南》,其中载明了本次展览相关的各项信息。参展单位请按《参展指南》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并参加有关活动; 6、为保证展会严肃性和整体形象,未经组委会秘书处同意,参展单位不得私自转租、拼组展台;遇特殊情况,秘书处保留对参展单位的展位调整权。